第二学士学位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办法

新闻来源:发布时间:2026-07-06点击次数:1562

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6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校2026年继续组织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序号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费

(元/生/年)

招生范围

1

法学

300

5200

本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600

5700

本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0

5700

本校2026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合计

1200

 

 

 

一、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特别提示:学校将根据生源等情况确定最终招生人数。

二、学制与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条件

1.报名学生须为本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2026届毕业生。

2.报名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www.mo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版)”进行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s://www.lnzsks.com/

2.报名时间:202671014

3.报名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的有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名单。

(三)考核及录取办法

对于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考生按考生本科期间的学分绩点,由高到低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如出现并列情况,比较考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7月19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进行公示最终录取结果以省级招考部门核准并由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资格复查

录取的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校后,学校对新生前置学历资格进行复核,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舞弊或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学生,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五、其它

(一)考生自报名起,须及时关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通知,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以便联络;因考生所留联系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

(三)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

联系部门: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网址:http://bkzsxxw.lntu.edu.cn

咨询电话:0418-5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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